Tuesday, July 1, 2008

执著是人的天性

感觉永远都是很微妙的事情。我喜欢、我讨厌、我爱、我难过、我……但,当人们发自内心地确定对某些人存有“某某”的感觉时,这感觉就会很难改变。打个比喻:当你确定爱一个人时,你对它的爱就会越陷越深。不管结果是对方接受你也好,抛弃你也罢,这“爱”的感觉都会不断的重复。在你的感官和意识上,只会不断的对证和确定你到底是否爱她。当人们这意念开始启动时,你将会停不下来,进而陷入泥潭不得自拔。

在这过程中,人们都会不断地“监视”自己的感觉和对方的反应。反复地对正只会加深自己对他的感觉,也让自己甩不掉自己对他的印象。如果像上面的爱意,看起来还算是正面的。但如果对对方是存有敌意的话呢?譬如说:讨厌、憎恨、排挤……后果会是怎样?

前人常说:“得饶人处且饶人”。不错,原谅是美德。但,能不能做到也是另外一回事。(我在这儿说的是在心灵上真诚的放下对对方之前的一切感觉和印象。)如果改变自己对某人既有的想法是如此容易,那为什么“得饶人处且饶人”还会变成名言呢?名言之所以会长存的原因也不外乎是时常被传唱或借用,因而万古流传的吗?如果改变对他人的“感觉”是那么容易的话,名言还为何要被引用来处处提醒自己呢?

“感觉”开始时是从人们的意念而生,为自身所控;但当它慢慢膨胀时,就会取代了你的意识。你没有办法改变,也逃不了。这就是为什么,执著会成了人的天性!